许正宇在回应议员问题时透露,自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启动以来,香港投资推广署灵活处理,接受申请人以其全资拥有的私企净资产作为资产证明。但若涉及非全资公司或其他模糊所有权结构的资产,则在审核时不会接纳为资产证明,以确保透明度和清晰度。在虚拟资产领域,许正宇强调,持牌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前需向证监会报备,註册机构还需通知金管局,获发牌或註册后即可分销虚拟资产产品,无需额外申请修改许可条件。这一举措旨在加强香港对虚拟资产市场的监管框架。